基建处会议制度

发布者:申建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592



基建处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基建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处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制度



 处长办公会是基建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重要业务问题的处理以及关系到全处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

(一)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领导要求。

  2. 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工作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3. 研究“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制定相关措施。

 (二)会议时间

 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周二上午9:00开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三)会议参加人员

 会议由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一般为处长、副处长,可视议题情况由处长决定其他参加人员。

 (四)会议议事原则

 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 对意见一致的议题,形成决议迅速落实。

2.对意见不一致的议题,要进行充分讨论论证,待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决议,组织实施。也可由处长根据权限做出决定组织实施。

 (五)会议组织

 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通知、组织、保障,列席会议并做会议记录。

 (六)会议落实

1.会议决议由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和要求传达会议决议,并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

2.会议决定的办理事项,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通知相关科室落实。

3.会议决议或决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因情况变化暂时不能贯彻落实的,要及时说明情况,限期完成。

 (七)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开会期间不得安排其他活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会议期间,手机关至静音。

2.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会议内容和会议研究问题的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外传。

3.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各行其是。

4.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需要处领导传达的,由分管处长负责及时传达,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并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二、工程施工管理例会制度


 工程施工管理例会制度,是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廉政、安全的五大控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时间安排: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具体时间由项目责任人同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并向主管处长汇报。

 (二)会议地点:在建项目指挥部或基建处会议室,有特殊情况可在施工现场召开。

 (三)参加单位和人员:

 基建处:主管处长或施工科长、项目责任人、督查人员;

 监理单位: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各工种监理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土建、安装工长及各工种现场管理人员。

 (四)会议内容:检查上次例会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和提出的问题(特别是质量问题)解决落实情况;检查本周已完工程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进行罚款;总结经验布置下周工作。

 (五)其它事项:第一次例会由项目负责人召集主持,进行协调安排。日常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并做好记录,整理打印后下发各方,要求抄送基建处主管处长和施工科长。应参加人员无故不得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本制度自20195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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