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夏发布时间:2022-01-06浏览次数:3051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函〔202138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2年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是指2022年进行招生专业备案,并于2022年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且拟于2023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

    2.申报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应在我校已开设全日制专业范围内。拟申报专业应满足如下条件:

    1)已有招生专业,并拟于2022年继续招生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育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等三个层次专业。

    2)申请新增专业仅限拟于2022年招生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原则上须有一届普招毕业生。

    32021年度招生专业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停招1年,2022年不再申报。

    4)拟申报专业学习形式为业余的,仅限在校本部开展教育教学;函授学习形式的,可以在校本部或教学点进行教育教学。

    二、申报要求

    1.拟申报招生专业以现有专业为主的,须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和适当的动态调整。

    2.新增专业申报,要符合办学优势和特色,在加强市场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新增专业申报。新增专业申报时,需对专业开设的可行性、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以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进行调研论证。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结合学院实际,报送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于2022114日前将经学院(部)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表》和拟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增专业需同时提交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0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2586624817@qq.com

    联系人:王小梅

    联系电话:0373-3328787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表

    2.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含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

    3.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仅供参考)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5.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

    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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