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育工作者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合作成果,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位申报人限报一项):
(一)经厅级以上(含厅级)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
(二)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一并提供中文稿件。
(三)未公开发表与出版或不宜公开发表与出版但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每项成果查新费300元。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1)纸质文本(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
2.申报评审表中“申报人单位意见”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单位意见”不填。
3.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4.申报人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申报评审表封面一张。
申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审核和汇总,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申报评审表、参评成果(word格式)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本发送至tianxy@htu.edu.cn,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文科楼31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田小勇 电话:3326108。
社 科 处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