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建设,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河南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结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转制科研机构,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认定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201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上年销售收入一般不少于10000万元,高成长性产业或带有公益性的行业不少于5000万元,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也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
(四)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发和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1)、《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附件3)。
四、申报指标
2014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省科技厅分配给省教育厅推荐指标4个。我校将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个。
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根据省科技厅有关精神,校内拟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有厅级以上科研平台建设基础,产学研优势明显,须拥有较多的横向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成果和国家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且属于本年度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产业领域。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推荐。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提前与科技处学科办联系。
3、请于2014年10月23日前,将《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并附所需的证明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均要求白色铜版纸封面,双面复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学科办。
联系人:薛万新 联系电话:3326211
科技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