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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浏览次数:890

    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精神,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4号)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科技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领域

    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在申报年度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3.现任校(院)级领导干部不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4.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5.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信息、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二、申请范围和名额

    1.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创新团队计划等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分配申报名额为3个,相关学院限推荐1项,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

    3.为支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教育厅对依托高校建设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1.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

    2.申请团队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3.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 带头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团队带头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团队取得的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4.申请团队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团队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5.申请团队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6.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14年11月7日;

    7.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80个页码(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和自评标准)。自评标准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没有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8.经学院推荐的申报人,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填写、装订材料,并于10月29日前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封面盖学院公章),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获得学校推荐的申报人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3326211

     

     

    附件:1.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doc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科 技 处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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