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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次数:64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32号)和《关于组织2013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8号)要求,为做好我入选者验收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含培育期满、成果突出、发展势头良好的培育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我校入选者,详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

    (一)创新团队计划

    验收工作主要考察和评估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以及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

    1.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包括拔尖和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的成长,团队科研条件和实验平台建设,获得其他人才团队计划支持等。

    2.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包括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国内外学术奖励,新增各类科技任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进科学普及和传播等。

    3.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包括科技成果支撑学科课程建设,授课和指导研究生,从事教学改革,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学生获奖情况等。

    4.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包括团队创新文化,师德学风与科研诚信,团队管理制度和国内外机构合作制度。

    (二)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所列内容。

    三、验收方式和时间

    1.两项计划均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验收,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

    2.创新团队由承担学校组织,验收会议安排在校内进行。验收专家由5-7位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组长应由两院院士担任。创新团队应将会议时间和专家名单建议(专家组长应有两院院士担任,成员以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为主)于331日前报科技处。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由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每位入选者提供两名专家建议人选(至少1名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于331日前报科技处。

    四、验收程序

    (一)创新团队计划

    1.创新团队需编写《教育部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5-7份,纸质材料带至验收现场,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2.验收程序包括团队带头人总体汇报、现场考察、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等4个步骤。验收会上要求专家独立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评议表》(附件),并形成《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附件)。

    3.验收会结束三天内,将《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电子版、汇报ppt及专家签字扫描件发送科技处邮箱。

    (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入选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纸质两电子版)331报送科技处,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

    2.验收会议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质疑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ppt(Office 2010格式)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学风建设、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团队建议与发展规划等,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汇报ppt由入选者带至验收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验收汇报必须由团队带头人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参加,不准无故缺席和委托代替汇报。科技司将根据验收情况确定滚动支持创新团队名单。对于未按时组织验收工作并相关材料的高校,将记入科技司及省教育厅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贺品瑜电话:3326211

    E-mail:hsdkejichu@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办科技〔2017〕62号.doc




    科技处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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