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组织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32号)和《关于组织2013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入选者验收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度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含培育期满、成果突出、发展势头良好的培育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我校入选者,详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
(一)创新团队计划
验收工作主要考察和评估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以及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
1.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包括拔尖和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的成长,团队科研条件和实验平台建设,获得其他人才团队计划支持等。
2.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包括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成果,国内外学术奖励,新增各类科技任务,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进科学普及和传播等。
3.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包括科技成果支撑学科课程建设,授课和指导研究生,从事教学改革,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学生获奖情况等。
4.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包括团队创新文化,师德学风与科研诚信,团队管理制度和国内外机构合作制度。
(二)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所列内容。
三、验收方式和时间
1.两项计划均采取会议答辩方式进行验收,时间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
2.创新团队由承担学校组织,验收会议安排在校内进行。验收专家由5-7位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组长应由两院院士担任。创新团队应将会议时间和专家名单建议(专家组长应有两院院士担任,成员以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为主)于3月31日前报科技处。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验收由教育厅科技处负责组织,每位入选者提供两名专家建议人选(至少1名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于3月31日前报科技处。
四、验收程序
(一)创新团队计划
1.创新团队需编写《教育部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5-7份,纸质材料带至验收现场,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2.验收程序包括团队带头人总体汇报、现场考察、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等4个步骤。验收会上要求专家独立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结题验收评议表》(附件),并形成《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附件)。
3.验收会结束三天内,将《教育部创新团队验收意见表》电子版、汇报ppt及专家签字扫描件发送科技处邮箱。
(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入选者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附件)纸质两份(附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报送科技处,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和经费决算。
2.验收会议按照入选者汇报、专家质疑和专家组评议3个步骤进行。汇报ppt(Office 2010格式)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学风建设、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与社会服务、团队建议与发展规划等,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汇报ppt由入选者带至验收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由教育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验收汇报必须由团队带头人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参加,不准无故缺席和委托代替汇报。科技司将根据验收情况确定滚动支持创新团队名单。对于未按时组织验收工作并相关材料的高校,将记入科技司及省教育厅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贺品瑜电话:3326211
E-mail:hsdkejichu@163.com
科技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