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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1005

    校内各相关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领域和新时代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公开发布了“十三五”第四批8个科学部52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请各相关学院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11日—202412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4.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材料报送日期:2019812-813日下午18时。

    材料报送地点:文渊楼307

    联系电话:0373-3326211

    联系人:贺品瑜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校,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9.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1.数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2.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3.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4.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6.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7.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8.医学科学部重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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