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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中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1    浏览次数:462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22次会会议纪要》,为筹备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23次会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征集中泰短期交流项目建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中泰短期交流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能源、公共卫生和信息通信技术。

    (二)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泰国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TICA)分别发布征集通知,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与外方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2.“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资助方式 

    对于被列入中泰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四、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一)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

    (二)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次联委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政策咨询联系人信息

    (一)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电话:010-58881346

    (二)泰方联系人:

    泰国外交部国际发展合作署(Thail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TICA)Ms.Piyavan Rakpanich

    电话:662-203-5000 ext 41011

     

    联系人:贺品瑜     电话:3326211  

    地址:文科楼307室 邮箱:kejike@163.com

     

    附件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科技处    

    2019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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