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能力测评与评优中心

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教师能力发展测评与评估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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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宗旨

本中心以助力教师发展为宗旨,以提升教师职前职后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致力于教师教育事业,增强教师教育成效,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第一本中心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设立兼职人员管理办法。以自愿为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兼职人员的编制属原单位,由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聘为兼职人员并不影响其负责原单位的工

第二条 兼职人员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工作期间,要遵守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各种规章制度。兼职人员可以得到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在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兼职人员可以按照计划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资助的课题研究中使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资源以及经费。

第三条 兼职人员的研究课题可以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纳入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归口管理;也可以在原单位归口管理,但其中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完成的部分应接受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对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并按资助课题管理。

第四条 兼职人员凡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进行的科研活动而形成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鉴定成果、专利、奖励及其它)为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所有,或与相关方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将科研成果的产权私自转移。

第三章 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  

第五条 兼职人员所发表的与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研究方向一致的文章或形成的研究成果注有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名称,并说明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资助下完成的字样,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给予奖励

第六条 兼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尚未公开的阶段性成果和技术决窍,以及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兼职人员应关心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建设,并就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研究方向、研究项目、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 兼职人员应积极参加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有关工作,不定期的做学术报告,经常参加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的学术活动。

第九条 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做出贡献的兼职人员,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将根据贡献大小予以奖励。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由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院长工作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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