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实践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9 浏览次数: 117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第1518周将进入校内实践教学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考查安排在第14周,学院可提前将考试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并领取课程考试答题纸。

二、安排校内实践教学指导老师:每个专业均应配备教学专家或教学能手为校内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具体组织本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应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有深入认识和了解,并能够根据中学教材和研究生院提供的《新课程教师教学技能》、《同步说课与示范》、《高中新课程示范课例》、《高中新课程培训》和《高中新课程课堂教学案例研究》等音像资料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三、制定校内实践教学工作方案:校内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包括:实践指导老师、教室、实践内容、实践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等。要求学生参与校内教研活动,在观摩提高基础上重点进行备课、说课、讲课和课例分析等专项训练,初步熟悉中小学的课堂教学和管理,提高教学技能。校内实践教学期间,每位教育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2次讲课和说课环节,并参加6月中上旬由各学院组织的教学技能比赛初赛。校内实践教学工作方案的电子稿请于66日上午1000前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OA,纸质版请张贴在学院公告栏,并通知到每位2016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

四、时间要求:本学期第15-18周为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实践教学时间,期间举行全校研究生教学技能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8-19周各学院进行总结考核,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填写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教学实践鉴定表》点击下载),并由实践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五、联系方式:

电话:3326186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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