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初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8-02-28 浏览次数: 47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35日正式上课。为了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稳定,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成绩。检查上学期的课程成绩是否全部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未录入的,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录入完毕,以便学生查看。各学院应检查上学期课程成绩单(从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签名),学生答卷,试题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等是否完好并存档。

二、学期注册。所有在校生均应在开学一周内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期注册,逾期将不能注册。未注册的学生将无法网上选课。

三、学生选课。查看学生网上选课情况并督促学生完成网上选课(研究生院安排的公共课除外)。学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所选课程应与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学期相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排课程的代码应与相应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一致。课程代码错误将会导致学生无法网上选课,即使将学生人工安排进去,也会导致学生的成绩、学分及课程类别出错。纸质版课程表没交的学院在开学后两天内将纸质课程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文科楼114房间)。

四、教学检查。35日,研究生院将根据课程表对全校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也要对本院的研究生教学进行检查。

五、补(重、缓)考。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未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需参加补考;学位课程成绩及格但不合格(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需参加重考。补(重、缓)考时间为第二周的周六(317日),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具体通知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其他课程由学院安排。补考合格成绩最高按75分计,重考合格成绩最高按80分计,缓考成绩按实考成绩计。补考和重考后仍不合格的须随下一届研究生重修,重修合格后按实考成绩计。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把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六、学生复学。通知休学期满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安排其上课。

七、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授课,若因故需要调课,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调课记录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培养表格”中下载),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对承担有尚未结项的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及其导师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完成预期目标并按时结项,并提醒学生及时合理的使用项目经费。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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