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9年研究生暑期学校交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6 浏览次数: 69

各学院:

2019年研究生暑期学校交通费报销工作开始了,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于93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研究生暑期学校录取通知、暑期学校结业证书的原件和扫描文件。扫描文件名为:学院-姓名-扫描件名称。

2.2019年研究生暑期学校交通费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按学院汇总。

3.《河南师范大学差旅费审批表》、《河南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单》、车票(车票粘贴在财务处的票据粘贴单上)。导师和主管院长在车票粘贴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用填。

  

报销标准:不报销机票、软卧、的票和公交车票;高铁(动车)限二等座。出发地按照新乡算。

  

附:2019年研究生暑期学校交通费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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