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毕业生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628设置

1.人事科每年9月中旬,通知各用人单位报下年度进人计划(岗位、专业、人数、学历/职称等);
2.人事科汇总后,根据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单位编制、专业需求及人才市场情况,提出进人计划及引进人才的学历、学缘要求,提交处务会研究;
3.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
4.将进人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并通知校内用人单位;
5.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考察;
6.用人单位将所有被考察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填入《接收毕业生考察情况表》(含综合考察排名),连同拟接收考察报告(包括考察情况、毕业生政治思想及业务情况等 )、学籍表及应聘材料报人事科审核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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