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人员调整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304设置

1.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整审批表》;
2.接收、调出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签字、盖章后报人事科;
3.人事处处务会研究同意,通知本人办理手续;
4.向原单位开具调令,办理交接手续;
5.持原单位交接手续到人事科开具介绍信;
6.办完有关手续后,人事科通知劳资科、师资科、档案室办理工资转移和人员数据库变动手续;
7.人事科对校内调整人员的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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