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调整审批表》; 2.接收、调出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签字、盖章后报人事科; 3.人事处处务会研究同意,通知本人办理手续; 4.向原单位开具调令,办理交接手续; 5.持原单位交接手续到人事科开具介绍信; 6.办完有关手续后,人事科通知劳资科、师资科、档案室办理工资转移和人员数据库变动手续; 7.人事科对校内调整人员的有关材料分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