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员调出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906设置

1.个人申请(调出事由、拟调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盖章签字后报人事科;
2.人事科根据学校人事调配规定、提出建议;
3.人事处处务会研究,报主管校长审批;
4.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和校党委核定批准;
5.办理商调手续,人事科通知档案室发放档案(由在职职工担保后办理离校手续);
6.接调令后,通知调出人员办理离校手续;
7.调出人员办完离校手续后,持《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离校手续单》到人事科开具工作介绍信,到劳资科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8.人事科对调出人员的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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