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校徽办理程序

时间:2006-09-13浏览:1492设置

1.此项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2.凡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均可办理河南师范大学工作证(以下简称工作证)、领取校徽;
3.凡办理工作证须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4.因职称、职务变动更换工作证,须将原工作证退回,经登记后方可办理;外籍教师办理工作证,由校外事办公室提供名单,经登记后方可办理;
5.遗失工作证、校徽的教职工,须写出书面申请,说明丢失原因,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到人事科登记、交纳工本费(工作证10元/个,校徽2元/个)后方可办理;
6.每月1日为工作证办理时间(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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