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时间:2014-12-23浏览:7018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和新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2015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并已通过2014年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

注:2015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待省教育厅做出安排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2月底-2015年1月23日,申请人员根据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要求》,认真准备。

(二)14日前,申请人员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其中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需个人登录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平台http://jszg.xxjy.gov.cn/ 打印。

(三)1226日上午,各学院指派一名学生作为该项工作负责人,到勤政楼308学习工作安排,领取和拷贝教师资格数码采集专用照片(纸质和电子版)。

(四)15-7日,各学院统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15日: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本、专)、历史文化学院。

16日:社会事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17日: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联学院 。

(五)教师资格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1.时间:1229-15日,需持有效身份证及体检表(自附件2中下载打印2份,填好表头个人信息、粘贴照片)。体检须知见附件。

1229日:上午:法学院、环境学院;
             下午: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旅游学院。

1230日:上午:美术学院、社会事业学院;

          下午:软件学院(本、专)、历史文化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1231日:上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下午:体育学院、文学院。

14日 :上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下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商学院、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15日 :上午:新联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下午:补检。

2.地点: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联系电话:3329067,3326285

3.体检费:100元,交至体检医院。

(六)112日,人事处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新乡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安排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七)120-23日,申请人登录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平台,打印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

(八)124-25日,申请人根据测试通知单上指定的地点、时间及要求,持有效身份证及测试通知单,参加测试。元月27日后,可查询测试结果。

(九)20154月份,测试通过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注册。

(十)6月底,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需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

6.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科及身份证号)。

7.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按申请任教学科、姓名拼音顺序排序),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用高中中职220元、小学初中200元(费用各学院统一收齐上交)。

(二)注意事项:

1.所提交的申请表格、证件信息均需一致。若有不一致或身份证丢失情况的,请提前到相关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2.申请所涉及到的照片(含申请材料及以后网上注册)均使用数码采集专用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双面)、《思想品德鉴定表》(B5单面),自附件2下载,并严格按照指定纸张规格打印后手填,填写内容见附件2样表。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一栏,按照所学专业以大文和大理分类的原则,在附件3《申请任教学科对照表》中选择填写。

4.个人材料档案袋内材料排放顺序:

《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复印件-《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夹在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以上材料装入个人档案袋中,档案袋各学院需统一规格,封面书写姓名、性别、申请资格种类、申请学科、学校名称、学院名称。

档案袋及材料346的原件由学院统一收齐,均按申请任教学科、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四、组织安排

在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拓宽广大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根据教育厅及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建议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通知到各位申请人员,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联系人:张利远 李红英 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41223
    
   附件: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体检表》及填写样表

        3.
申请任教学科对照表

        4.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要求

        5.
申请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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