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9浏览:6328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6579号)要求,现就申报推荐2016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或已正式到岗,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511日之后),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对能全职回国工作的或优秀青年海外人才可适度优先和倾斜。对个别需要破格引进的海外创新人才,须作特殊说明。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应根据申报的类别,对应填写《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或《河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每位人选限申报一类,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和其他个人信息采集表。报送材料时,需报纸质申报书5份、附件2份、其他个人信息采集表2份和电子文档。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和附件分开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复印件;

2.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论文需提供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统一标注页码并添加目录页。电子版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

(三)请于926日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暂不装订)、电子版报送至勤政楼308室,过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要抓紧部署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百人计划”人选推荐申报。推荐单位要在申报人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已核。

(二)对入选的省“百人计划”人选,省委、省政府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给予每人一次性奖金资助120万元,授予河南省特聘专家荣誉称号,纳入省委直接联系专家范围,并在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等方面实行直通车申报和参与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6203


           人 事 处

           2016918


附件:1.《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2.《河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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