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25浏览:2557设置

 

校内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队伍,保障面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特点,河南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高校组织遴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三)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本学院遴选后报人事处。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学校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及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做到全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并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遴选确定后,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建立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三、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申报人员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附件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学院审核并在《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后,于112日上午将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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