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6年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工作通知

时间:2016-10-25浏览:2140设置

  

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端教育管理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科教兴豫战略,推进河南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我校该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我校2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CN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3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三、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对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需所在单位盖章,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2.申报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3.申报人选2011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CN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1套。

       4.申报人选2011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套。

       请申报人员于11月1日上午将以上材料报至人事处师资科。

      注:附件支撑材料暂不装订;同时为减少减轻申报人工作程序和负担,校内申报暂不提交其他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候选人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77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整理上报材料。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doc

人事处

20161025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