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2-30浏览:3099设置

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科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字[2010]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培养目标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指导原则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人为出发点,以项目为载体,把支持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目的是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对其进行“定位”、“定向”培养,使之成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后备力量,促使我校尽快涌现出一批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学术骨干。

二、培养计划的培养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期为三年。资助额度为:文科1万元、理工科2万元。

三、选拔条件

(一)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11日以后出生(博士在38周岁以下:即197811日以后出生),来校工作3年以上。

(二)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者优先。

(三)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能圆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

(四)科研方面,近三年(2014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前2名)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CSSCI上。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三等科研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获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限前3名);或获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6名)、或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限前6名)。

3.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以上条件有一项特别突出的,其它条件可以放宽。已获校级骨干教师资助及以上项目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1份,须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同时报电子版。

(二)《河南师范大学申请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评审简表》1份,A3纸张正反面打印;同时报电子版。

(三)学院推荐人选多于1人时单位需出具排序意见。

(四)登记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复印件仅复印封面、扉页、目录页、论文页)、著作教材(复印件仅复印封面、扉页、目录页),科研鉴定、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被收录论文要提供各数据库的收录页面(学院审核加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7112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无法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 事 处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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