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7-02-17浏览:3309设置

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专技司、省人力与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报2017年度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资助额度及资助名额

1.申报重点:本次申报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2.资助额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技司组织专家评审并由人社部审核,对2017年度入选的资助人选,由人社部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

3.资助名额: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我校限额1名。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7.已获得其它资助的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联系、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盖章),同时提交申请表及照片电子版(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2.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7217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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