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四批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7-06-15浏览:1926设置

关于选拔第四批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拓展教师国际学术视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适应省部共建后对高水平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经学校研究,拟选拔第四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出国外语培训,旨在储备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态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成绩优异,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任青年骨干教师,来校工作满一年。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3周岁。

(三)拟于20181-201912月期间出国研修人员。

二、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推荐:615-623

各学院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专业基础、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论证和把关,提出拟推荐人选并于624日前将本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申请汇总表》(附件)纸质及电子版报至人事处师资科,每单位不超过5人。

(二)学校选拔:630-71

为提高培训后的考试通过率,体现培训效益,人事处对各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审核、汇总后,组织外语水平选拔考试(考试语种:英语,考试题型:听力、阅读、写作),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培训正式人员名单(30人左右)。相关事项如下:

1、领取准考证:630日上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考试准考证。

2、选拔考试:71日上午。地点:琢玉楼南门二楼东厅外语实验教学中心。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工作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无须携带听力设备及铅笔物品。

(三)外语培训:8月份-11月中旬

1、培训安排。入选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外语雅思考试内容,培训方式为暑期全脱产培训+开学后半脱产培训方式培训时间50天左右(暑期8月份+开学后9-11月每个周末),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后,进入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储备库。

2、培训费用。为提高培训效益,保证考试过关率,借鉴往期培训经验,继续采用个人先预付学费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半年内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出国外语水平考试的,个人凭外语合格证书,学校全额报销学费;对于半年内未通过考试的,学校报销学费50%部分。

注:该校内培训拟定于常年进行,一般不再批准校外培训,若因个人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赴校外其他机构培训的,培训考试通过后费用报销数额标准与校内培训费用相同。

(四)选拔派出。进入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储备库的人员,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后,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我校工作安排,可优先选拔出国留学研修。

三、组织安排

选派青年骨干教师拟出国研修人员参加外语培训,是我校省部共建后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工程的配套措施,各学院要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发展需要统筹考虑,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本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认真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动员和推荐工作,进一步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615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申请汇总表.doc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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