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已签约博士研究生: 欢迎大家!为方便您办理提前到校报到手续(根据上级规定,教师正式入职时间以通过公开招聘或调动方式上级最终审定的时间为准),了解办事程序及要求,现将有关报到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携带相应材料,按时办理入校手续。 一、报到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日(节假日除外,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相关事宜在“五、相关提示”中另有说明)。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各教学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接待工作,做好相关指引及报到期间临时住所的安排工作(临时住所以教师个人自主解决为主,因客观原因个人暂时无法解决的,所在单位可协助短期安排)。 二、报到地点:人事处人事科(勤政楼307室) 三、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博士学位证在公示期内的,请出具学校相关部门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党、团关系:省外人员党组织关系抬头开为“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内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抬头开为“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请携带介绍信或团员证(报到时,党组织关系交组织部办理,团组织关系交团委办理); 5.户籍关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请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报到时交给我校保卫处户籍室,不需迁移者可不办理; 6.政审和学术道德鉴定材料:提交现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道德鉴定材料(应聘时已提交给应聘学院的,请将材料转递给人事处人事科); 7.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新进已婚教职工,请来校报到前,务必提前与我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咨询来校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以减少不必要的路途折返(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0373—3326293)。 特别说明:新聘教师来校报到时,如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经查证,确属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学校将与其解除拟聘协议,不予接收来校工作。 计划生育手续需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超期未办理的,学校将暂时停发工资,待办理完毕后,视实际情况另行补发。 8.近期免冠一寸照片8张(另需准备一寸电子照片1个),两寸照片2张(办理各项手续备用)。 四、报到流程: 序号 | 部门 | 手续内容和要求简介 | 1 | 人事处人事科 (电话:3326201) | 1.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政审和学术道德鉴定材料、身份证、计生证明复印件; 2.登记报到信息; 3.领取入校手续单、来校工作聘用合同、干部履历表,执入校手续单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 2 | 人事处师资科 (电话:3326203) | 办理师资信息登记 | 3 | 人事处职称科 (电话:3326203) | 办理职称信息登记 | 4 | 组织部 (电话:3325170) 校团委 (电话:3329072) | 1.党员同志请到组织部登记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团员请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5 | 计划生育办公室 (电话:3326293) | 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 6 | 财务处 (电话:3325879) | 登记信息,提交本地开户的建设银行账号(银行卡号)。 注意:需持人事科开具的办理工资卡介绍信提前在师大家属院旁边的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 7 | 后勤管理处 (电话:3325904) | 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登记后,新教师需自行安排住所,暂时难以落实的,集中报到期间内,所在单位可提供临时住所,之后,需本人自行解决。 | 8 | 保卫处 (电话:3326912) | 1.需迁移户口者向户籍室提交迁移证; 2.无需迁移的可直接登记后签字盖章。 | 9 | 一卡通中心 (电话:3329338) | 办理校园一卡通(现场照相,需本人办理,具备图书借阅、校内餐饮、消费结算和身份证明的功能)。 | 10 | 图书馆 (电话:3326220) | 开通校园一卡通图书借阅功能。 | 11 | 校工会 (电话:3326135) | 办理工会会员证(需准备一张照片)。 | 12 | 校医院 (电话:3326285) | 1.到校医院四楼办公室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需准备两张照片;未体检者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完毕后,将体检表交人事科。 2.劳资科根据新聘教师档案开具工龄证明,新聘教师凭工龄证明及工作证到校医院办理医疗本,若新聘教师档案未到,医疗本暂缓办理。 | 13 | 人事处人事科 (电话:3326201) | 1.执签章齐全的入校手续单、填写好的来校工作聘用合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干部履历表及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或蓝底电子照片交到人事科,办理教师工作证。 2.人事科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 注意:干部履历表需用黑色水笔填写,不能使用蓝色水笔或圆珠笔。 |
五、相关提示: 1.如遇假期期间,新教师报到手续涉及的学校其他部门如因放假暂不能办理的,新教师可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学校各部门新学期正式上班后,再行办理。 2.我校教职工工资在每月月初发放,学校教职工当月工资数据需在上月的20日之前上报财务处及省财政厅,对于报到时点错过上报数据时点的教职工,工资发放时间顺延一个月,到时再行补发。 特别说明:人事信息及工资标准根据人事档案核定,新聘教师请督促毕业学校(原单位)尽快转发人事档案,档案到校前,暂不享受博士绩效工资,博士绩效工资自档案到校当月开始享受(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于每年7月份集中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与到校初次工资待遇挂钩);若人事档案在报到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及时转递到我校者,学校将暂停发放该同志工资,待档案到校后再另行核发。 3.市内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汽车西站可乘坐31路或到火车站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高铁东站可乘坐57路或69路到“河师大站”下车;从火车站直接坐出租车到学校约需12元。 4. QQ群号:543795140 (群名称:2018年师大新聘教师) 请各位老师在报到前提前加入该群,以方便大家沟通交流。在申请加入该群时,请在验证信息时注明自己应聘的学院和姓名,例如:数学学院刘芳,以便管理员进行核实以及后续维护群成员名片;QQ群为教师工作交流群,请大家不要在群中发布不当言论,谢谢您的配合;加入QQ群后,请查阅群“公告”栏中的说明。 5.请各位老师务必保持本人手机联系畅通,如更换新的号码,务必告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和本人所在学院办公室,或在QQ群中留言更新。 未尽事宜,可致电人事科咨询,人事科负责相关事项的解释工作。 人事科联系人:赵凯 刘秋月 联系电话:0373—3326201(人事科办公室) 祝各位老师在河南师范大学工作顺利,生活愉快,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附:关于教职工入校后职称评聘的相关说明 附件: 关于教职工入校后职称评聘的相关说明 一、新入职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分类 新入职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分为初次参加工作人员(无工作经历)和调入人员(有工作经历)两类。 二、初次参加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初次参加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聘用手续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办理初聘手续。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范围及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聘职称系列及专业应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及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初聘程序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考核; 3.按要求报送材料; 4.审批出任。 三、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调入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动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职称评聘。 (一)调入前无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参照“二、初次参加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调入前已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1.调入前专业技术职务与调入后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占岗聘任。通过者,进入学校聘任程序;未通过者,自来校工作第25个月起,按原聘岗位降低一个层级的最高等级聘任。 2.调入前专业技术职务与调入后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不一致的,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能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占岗转评,且须转评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通过者,进入学校聘任程序;未通过者,自来校工作第25个月起,按原聘岗位降低一个层级的最高等级聘任。 (三)调入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和说明 来校工作24个月内,暂按原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兑现工资(国家工资部分)待遇,校内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自来校工作第25个月起,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具体办理说明 学校人事处职称科具体负责办理上述事宜,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关系到今后各位教师的切身利益,请新聘教师在办理入校手续时,务必前往人事处职称科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办公地点:学校勤政楼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373-3326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