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需求,现将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考核通知(基建处)发布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程序
1.考核分为笔试(占总分权重50%)和面试(占总分权重50%)两个环节。
笔试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面试(自我陈述、现场答辩)满分100分。自我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内容主要包括毕业院校、学业状况、个人业绩、竞争优势与工作设想等,不允许透漏姓名等个人信息;现场答辩内容为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对岗位工作的具体认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分排序。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具备聘用资格。
2.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确定5-7名评委参加考核工作。
经学校审核同意拟聘用的人员在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考核安排
1.经发送应聘报名表且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请携带本人相关材料(见附件),于9月18日下午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的招聘考核。
2.具体招聘考核时间安排如下,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来校参加考核。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9月18日 | 现场资格确认 | 人事科(勤政楼307房间) | 下午 15:00-17:00 |
9月19日 | 笔试 | 勤政楼318房间 | 上午 8:30—10:00 |
9月19日 | 面试 | 勤政楼318房间 | 10:30-11:3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人事处人事科,0373-3326201
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应在9月18日下午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并按下述材料顺序装订相应材料复印件备案(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
1.个人纸质简历(限一页内容);
2.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
5.学生干部任职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最主要的一个即可,加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注:第4、5项材料,为非必备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