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考核公告(更新)

时间:2018-04-10浏览:14638设置

    根据学校201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工作安排,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招聘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考核人员范围

通过“河南师范大学201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并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即为目前“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招聘考核时间安排

2018年政治辅导员的招聘考核时间安排如下,请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

日期

事项

地点

校内位置

时间

备注

420

现场资格提前确认(仅受理因选调生考试等特殊情况)

平原楼

见路标指示

8:00-12:00

14:30-17:00

421日因选调生考试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可在420日提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其他人员请于421日统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21

现场资格确认

新五五四教学楼

见路标指示

8:00-12:00

13:00-17:00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现场资格确认,超出规定时间不再受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现场资格确认只允许应聘人员本人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422

笔试

现场资格确认后见现场通知

见现场通知

9:0011:00


另行通知安排

面试


  

  

预计在五一假期后安排,具体事宜以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

三、考核环节和内容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理论知识、对辅导员岗位工作认知、学生工作案例处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3-3325862(监察处),0373-3326201(人事处)。

八、来校方式和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汽车西站可乘坐31路或到火车站乘坐1路到“河师大站”下车;高铁东站可乘坐57路到“河师大站”下车;此外,应聘人员还可乘坐出租车到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南门)下车即到。

九、相关提示

本次招聘报名及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数量较多,预计学校周边的住宿接待情况将会比较紧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考核安排在两天分别进行,请应聘人员提前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安排好到新乡的住宿地点,以便按时参加招聘考核各环节。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329375(学生处) , 0373-3326201(人事处)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具体时间:8:00-12:00 14:30-18:00

  

附件:201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410

附件

2018年政治辅导员招聘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人员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以备现场查验,并按下述顺序装订相应材料复印件备案(装订时只装订复印件,原件材料现场查验后退还应聘者本人)

1)个人纸质简历(限A4纸一页内容,简历左上角请注明网上报名序号);

2)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基层党委、校党委组织部门、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出具的或者能够证明党员身份的其他材料);

4)学生干部任职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保持一致信息,加盖学校或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应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即将于201871日前毕业的证明材料。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