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8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工作通知

时间:2018-08-31浏览:1934设置

校内各学院:

  为加大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及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才,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进程。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将我校选拔2018年第二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爱岗敬业,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二)来校或外出进修回校工作时间满2年。申请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要求。

(四)报名时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依托在研教学、科研项目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六)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需回国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有计划、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合作交流。

(二)申请人应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单位的申请。

(三)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四)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9331日,不得延长,不得改派其他留学单位。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选拔程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确定、全校公示、网上申报、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派出。

(二)提交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章;

2.出国留学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

(三)以上材料请于912日下午报至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评议、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831

  

附件:

1说明:http://www.ht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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