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9浏览:3612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814号)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我校为2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一般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附件一)两份。

要求:表中涉及的个人证书、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材料按序排放,暂不装订

(二)为减轻申报人员工作负担,其他材料暂不提交,待学校推荐评审后,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整理材料。

(三)申报材料请于1011日上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附件:申报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人事处

201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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