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人员办理职称资格确认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入职前已具备职称、此前尚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资格确认、符合校人字〔2018〕8号文件确认条件的人员,均须进行职称资格确认。
上述人员中,正常申报(含占岗聘任、占岗转评)2018年度职称的人员或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参加职称认定的人员,若此前未进行资格确认,此次必须按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根据文件规定,相关人员将不能参加2018年度的职称评审。
二、确认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河南师范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
三、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相关人员请携带材料于2019年1月7-8日到人事处308房间办理资格确认手续。请各学院及时传达,按时上报材料,过期不报责任自负。
联系人: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