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9年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通知

时间:2019-04-08浏览:2280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186号)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教职工进修的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0]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种类

国内访问学者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两类。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来校工作时间要求: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分批次组织教师外出进修。申请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须来校或外出进修回校工作满两年;申请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五年。

(三)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推荐名额: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10人左右。学科教学论教师不受名额限制,学校鼓励支持该类教师积极申报。

2.资助方式: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费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由教育部资助5000元)先由个人支付,访学结束取得《访问学者结业证书》后,学校、学院、个人按532比例报销。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申报。

2.推荐人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阅、确定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信息,并下载推荐表。

3.为提高录取率,不浪费指标,申请者应事先与导师联系沟通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推荐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4.申请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请于412日上午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报至人事处。其他一般访问学者为学校常项工作,个人根据接收学校情况随时申请。

5.学校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派出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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