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所长胡光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发文

时间:2017-11-02浏览:1018设置

    最近,研究所所长胡光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第5期发表文章——《中国语境下“文化法制”的概念演进与模式建构》

    文章认为:不同于法治文化和法律文化,文化法制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质的概念,是法治中国理念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中国文化治理的特定方式,党和国家文化法治思维的形成经历了从政策宣扬到依法规制的探索过程。在我国特定的历史语境、时代背景、法律制度和治理需要下,中国文化领域的规范体系设计承载着除法律本体作用外更为复杂、多元的社会功能。通过对文化法制概念的历史性剖析和系统性回应,可以打通、串联对文化生成具有影响作用的诸如意识形态、历史传承影响等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构筑法律规范与文化塑造之间的桥梁,确保文化领域立法在内在逻辑、适用性和操作性等方面的协调、统一,引导、规范当代国人心灵秩序和伦理组织生活,进而创建有益于民族、国家、公民三维一体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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