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0     浏览次数: 1800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在教育科学领域有一定工作基础,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有关申报条件规定的我校中级职称(含)以上教师、科研人员均可申报。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获得过该项目的申请者在结项两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即 2014年已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此次可申报。

2.本年度,研究基金继续专门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用以进一步激励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

3.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教师教育研究,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适应我校全面建设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4.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选题,要以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要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5.在相近条件下,对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①创新性强,研究领域处于教育研究的前沿;②研究前景好,在向高层次项目的申报中竞争力强;③符合我校学位点建设发展方向,选题具有独创性;④已经承担过各级项目,完成情况好并取得重要成果。

6.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和结项条件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有关要求执行。

二、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1.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须填写代码的位置请按照《代码表》(见附件3)中代码如实填写。

2.申请书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份。

3.汇总表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申报情况排序后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份。

4.科技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102817时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s19841984@126.com,并将纸质材料报送文科楼313房间。

    联系人:杨上上;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汇总表.xls

               附件3:代码表.docx

               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doc


                                                                                      科技处、社科处

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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