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浏览次数: 684


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611日至201612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格式,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并收取一定查新费用。

(二)各单位于201732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由社会科学处统一上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版1份。申报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单位意见由社科处统一填写。

2.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由社科处现场核准后退回。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单位汇总提交纸质版1份(即使申报1项也要填写,免查新的写在前面并在备注上标明免查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徐新豪OA。报送单位必须将申报者的纸质材料与相应的电子稿编序、汇总,然后报送。

 联系人:徐新豪     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x

 附件2: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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