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8     浏览次数: 704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全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全省拟评选高校优秀学者20名(校级领导不超过5名)。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名。

三、参评条件

1、参评人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持正确的教学科研方向,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参评人必须是积极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编人员,学术成就显著,学术影响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两条以上:

1)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文库(第一完成人);

2)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第一完成人);

3)近十年来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4)近十年来在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限学术论文,CSSCI权威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1);

5)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6)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项以上(项目负责人);

7)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8)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9)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0)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11)致力于应用对策研究,其研究成果和建议为国家、省委省政府采纳(有省领导批示,厅级以上机关加文号的采纳证明)。

的为必备条件。

四、报送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申报人须填写《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附件3)一式20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省教育厅当场审核退回。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92917:0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文科楼313房间,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徐新豪OA,主题:学校名称+推荐人姓名+优秀学者,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新豪        电话:3328679


 附件1:权威核心期刊目录.docx

 附件2:权威出版社目录.docx

 附件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推荐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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