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2 17:20:42    浏览次数:542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把它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组”、“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和“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

“博士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博士招生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督查与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调查。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发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于考核前由学院会同研究生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二)考核形式

按照学校和学院实际,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考核方式:按照学校和学院硕博连读办法,学院自行组织全部考核。

“申请考核”考核方式:学院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按照学校“申请考核”制的步骤组织实施。

“普通招考”考核内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拟定于5月13日-1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5月13日上午08:30—11:30    外国语

2)2023年5月13日下午15:00—18:00    业务课一

3)2023年5月14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外国语和专业课考试。考生于首场考试开考前,将“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给监考员收集。详见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https://www.htu.edu.cn/yjsxy/2023/0425/c2805a270187/page.htm。

(三)考核机制及要求

初试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院集中组织,学院抽调人员进行命题。命题人员按要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所有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

面试时,学院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招生考试过程。做好考生的身份认证鉴别,防止替考等违纪行为。

考核小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并做好音视频档案的记录留存。

四、考核(复试)内容

(一)申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学术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3.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当前的专业水平以及已经取得的业绩、学术成果等。考核时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4.专业综合面试

主要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面试环节,除共同性必答问题之外,每个方向应提出若干个具体专业问题,考核小组成员就考生作答表现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以上四部分考核,考核小组成员通过审阅考生提交的材料及面试情况独立判断评分。百分制的分数以考核小组各成员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的相应分项成绩。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中,若有一位考核小组成员认为考生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该项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复试考核按照生命科学学院设定的考核办法进行。

(三)普通招考

1.复试

按学校的要求,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将于初试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a.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50%;

b.英语听说能力,占10%;

c.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占30%;

d.综合素质,占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前期在我校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中提交材料的纸质版(拟录取后将存入个人档案);其他考生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按照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

3. 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二)录取步骤

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含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6月15日前由学院收集审核。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复核复查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一年不得报考。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切实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现行文件执行。

2.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5.12

附: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

拟招生指标

生物学

16(含直博生4人和审核制博士生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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