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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6-02-02    浏览次数:3059

自2011年6月1日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发放和还款统一使用支付宝(只有通过支付宝网上还款这一种方式),原农业银行账户助学贷款还款功能停止。

还款步骤如下: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有如下两种登录方式:

(1)用户名登录

a、输入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b、如学生本人没有注册,其贷款数据是由学校老师代为录入的,用户名默认为学校的代码(河南师范大学为10476)+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2012级及以后年级贷款的同学初始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

(2)身份证号登录

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选择所在的省、市、和高校,输入身份证号和8 位出生日期(默认密码)登录系统。(2012级及以后年级贷款的同学初始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

忘记登录密码的,可致电学校老师进行密码重置(电话:0373-3329375 ),重置后的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也可以点击在线系统的“通过回答问题新设密码”,通过回答注册时设置的问题来重置密码。

如果是首次登录,可以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行登录系统。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仔细查看系统中的每个模块,了解自己的贷款合同,还款专用支付宝账号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本网页《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使用说明》)

3、还款及支付宝账户充值

还款分为提前还款,正常还款,逾期还款三种情况

(1)提前还款 :自贷款本金发放日起,至合同到期的前一月,偿还助学贷款均属于提前还款。

a借款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本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本金及相应利息。并于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本人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若借款学生于每月(10、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当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本人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若借款学生于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本人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

b、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还款结果。如当次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2)正常还款:贷款合同到期的当月偿还本息属于正常还款,到期当月还款不用提交还款申请,直接在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充值即可(建议提前还款,尽量不要贷款合同到期的当月还款)。

(3)逾期还款:合同最终到期日之后的还款属于逾期还款。逾期还款不需要提交还款申请,还款当月需在20日之前将逾期本息充值进本人贷款支付宝账户。

二、登陆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还款。

通过在线系统首页和“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可以查看本人的助学贷款“支付宝”专用账户。

1、支付宝账户初始化

支付宝网站自动为学生开通助学贷款专用的支付宝账户。此时支付宝账户已经自动激活。

2010年及之前首次贷款的同学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本人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110110199009011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2011年及之后首次贷款的同学支付宝密码需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查看,首次登录支付宝账户建议修改密码并牢记。

2、支付宝账户充值及还款查询

(1)还款学生需在每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21日凌晨支付宝进行划扣。

(2)支付宝账户还本付息,在每月21日后,学生可第一时间在消费记录中查询本息还款扣划信息。查询方法: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消费记录”,选择“充提记录”,选择查询“充值记录”或“提现记录”,查询结果。(支付宝的充值方式及其他问题详见本网页《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咨询电话:0373-3329375    577b8a70def30.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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