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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10-16    浏览次数:2252

各学院:

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本着“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继续在我校设立“应善良助学金”,资助我校2017级学生。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附件1)的有关细则,现将此次资助工作做如下安排: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资助1500元,连续资助4年,共计发放8学期,每学期划入学生建行卡,各学院资助名额见附件2。

申请条件

1.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学生,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

上报材料要求

1.受资助学生需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思想状况,其中家庭情况需详细介绍。用A4纸打印,封面右下方包括学院、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学院公章。

2.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编号”不填。

3.持《申请书》和《审批表》于10月25日上午12点前交学生处勤工助学指导科。

联系人:翟方   电话:3329374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工作条例.doc

附件2:2017“应善良助学金”资助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17“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doc

  

                            学生处

2017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