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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新生学生证盖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2869

各学院:

2017级新生学生证制作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近期会分批通知各学院领取新生学生证,具体工作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学生粘贴照片,按照核对签名时所写火车站站名填写乘车区间,经辅导员老师审核后,由学院负责,辅导员老师带领统一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钢印。

特别提醒学生证由本人粘贴1寸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但不得使用身着军训服装的照片;“乘车区间”一栏的到达站名一般情况下与籍贯一致,也可以为和籍贯所在地相距最近的火车站站名,不一致者需要出具父亲或者母亲等实际监护人所在地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等证明。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盖章,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个别打印有问题的学生,待以后的每月1至5号正常补办学生证期间,再到学生处管理科集中处理。

各学院按下表中的时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长办公室(勤政楼109)盖章


12月11日上午

12月12日上午

12月13日上午

12月14日上午

12月15日上午

  

  

第1-2节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3-4节

化学化工学院

  

  

  

  

  

第1-2节

教育学院

  

第3-4节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第1-2节

商学院

  

第3-4节

体育学院

  

  

  

  

  

第1-2节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第3-4节

美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1-2节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3-4节

历史文化学院

  

  

  

12月11日下午

12月12日下午

12月13日下午

12月14日下午

12月15日下午

  

  

第5-6节

外国语学院

  

  

第7-8节

法学院

  

  

  

  

  

第5-6节

旅游学院

软件学院

  

第7-8节

国际教育学院

环境学院

  

  

  

第5-6节

生命科学学院

  

第7-8节

社会事业学院

水产学院

  

  

  

第5-6节

文学院

  

第7-8节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各学院漏盖

学生证补盖

时间


学生处  学生管理科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