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网 - 河南师范大学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民武装部 学生中心 国防教育教研室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处长信箱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的相关说明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次数:1518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做如下安排:

一、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只需提交《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二、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取消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四、请学院将工作变化通过多种渠道告知每位学生,节省学生出行成本,减轻相关负担。

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联系人:翟方    电话:3329374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