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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1376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校学生工作典范,拓展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内涵,推进我省高校学生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0〕21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开展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校内评选推荐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具有鲜明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凝练、创新学生工作,社会反响较大,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或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显著,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正确,道德情操高尚,职业素养优良,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甘于奉献,业绩突出,深受师生爱戴,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工作,理论水平过硬,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将按照宣传发动、单位申报、组织评审、宣传表彰四个阶段进行,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学校将分别推荐各奖项 1 项(名)至省教育厅参与全省评选;对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工作的主要契机,切实将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项目及人选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3.营造氛围。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材料报送

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此表正、反面打印并一式三份;需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并撰写 2000 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有条件的学院(部)及单位可提供 5-10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 2 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6月1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nsfdxxsc@126.com,纸质版材料交送至田家炳307室。

联系人:张    咨询电话:  3326208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docx

附件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docx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