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各学院需开展学生综合考评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评先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0日—9月28日
二、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三、分配名额:
1、“先进班集体”,各学院(部)可以依据自身工作实际进行申报,报送名额最多不超过3个;
2、模范学生干部数为本学院学生总数(2021级除外)的5%,获先进班集体者追加模范学生干部2名;
3、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为本学院学生总数(2021级除外)的1%,需要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各学院模范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院(部)党委(总支)副书记全面负责本院(部)学年评先工作,评选前须组织各年级辅导员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考评暂行办法》、《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各年级辅导员须组织学生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使每个学生详细了解文件内容和要求;
2、评先工作应当遵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细致、严格审核,按时完成;
3、学院各年级综合考评成绩及各项评先结果在上报学生处前须向全体学生公布,综合考评结果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4、在评选期间伪造、涂改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或者评选结果的,一经查实,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送要求:
1、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为打印版,格式为:A4纸、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文件名称按XX学院XX年级XX专业班报送(无特殊原因班级不能进行拆分);先进班集体审批后,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学院自行追加相应的模范学生干部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2、荣誉称号申请:按《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规定,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模范学生干部荣誉的评选根据相应成绩和规定生成,名额计算四舍五入。其中,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不需要上报;各学院模范学生干部需要填写“2021年度模范学生干部评选登记表”(见附件3),社会工作积极分子需要填写“2021年度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登记表”(见附件4)和事迹材料;
3、特殊情况登记:凡2020—2021学年有考核课程成绩不及格、受纪律处分仍未解除、发生学籍变动及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先,学院要填写“2020—2021学年评先特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
4、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先进班集体于9月17日之前报送、先进个人和特殊情况登记表于9月28日12点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5、上述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通过U盘(以学院、年级分类,以2020-2021学年XX学院XX年级XXX命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报送材料前学院需要多次进行检查,汇总材料未按要求报送不予受理,并记录情况;申报材料不合格,名额作废,不再增补;
6、学院各年级综合考评最终成绩需要进行录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6。
(请各学院委派一名学生作为学院评先工作联络人于2021年9月10日12点之前进入QQ工作群,入群时请备注学院名称+姓名)
联系人:郭 委 电话:3329373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