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财教〔2023〕329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认真做好 2023 级新生(含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下简称:“困难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3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院系和学校两个层次进行的认定及评审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由于工作日有限,困难认定公示与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均需占用非工作日2天。
困难认定公示时间:9月20日—24日
评审公示时间:9月26日—30日
三、上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本单位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名单》;
3.《本单位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4.《本单位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5.《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6.《本单位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二)上报时间:
9月25日上午,用U盘拷贝的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致远楼435。
四、其他工作要求
1.请参照《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情况测评表》(附件2)认真开展新生困难认定工作。
2.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校园网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联系电话:0373-3329374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docx
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