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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生“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3832

各学院(部)、书院:

本着“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应善良助学金”继续在我校2023级本科生中设立,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3级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30名,名额分配表附后

三、资助标准及金额

每生每年3500元,原则上资助四年,按学期发放,累计资助42万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3.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刻苦学习,生活俭朴,助人为乐;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受其它途径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此助学金。

五、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111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书院提交申请。

2.院(部)初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部)、书院对申请“应善良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初审后,确定拟受助学生人选,并于1113-1115日进行院内公示。

3.学校复审。学校对拟受助学生人选进行综合审核,并于1122-1124日进行校内公示。

、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被确定为推荐人选的,需提供5项材料(详见附件),分别是: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份;

2)《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 3份;

3《河南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请书》 1份;

4)《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

5)《感谢信》1份。

2.报送时间:1115日下午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422,其中材料(2)和(4)的电子版还需发送至邮箱2018293@htu.edu.cn

联系人:阿热孜古丽    电话:0373-3329374

附 件:附件.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