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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2809

各学院(部)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激励广大毕业生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按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师大学〔2022〕1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二次“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2.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干)”;上述荣誉每年有其中一项即可

3.所在宿舍被定为“学霸宿舍”;

4.有服兵役经历。

(二)在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2.存在考试不及格现象;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或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完成学业;

4.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6.消防、实验室、宿舍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被通报;

7.学校其它文件明确规定不能参评的。

(三)本评选无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参评,具体可参见学生手册《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书院副书记全面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

2.毕业年级辅导员需在评定之前组织毕业生认真学习有关条款并及时进行申报;

3.辅导员下载河南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进行填报(附件一),申报表中每个年度只填写一个有效荣誉即可不用填写所有荣誉;学生下载审批表(附件二)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部)书院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有效保存。

4.学院(部)书院进行审核评定,经公示后于4月3上午12:00之前将附件一、附件二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附件一纸质材料A4纸横向打印)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致远楼422),电子材料(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为文件名保存)发送至工作邮箱glk3329373@163.com。

附件一:河南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

附件二:河南师范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联系人:郭委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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