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及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3-09-26浏览次数:145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学奖励条例(试行)》(校教字[2003]270号),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及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范围

1、申报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11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2013年校级教学成果鉴定的教学成果(附件1)。

2、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必须与成果鉴定书所示完全一致。

3、本届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4、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范围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通过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鉴定的项目(附件2),且获得本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根据教育厅文件,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校具有13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材料

1、成果完成人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推荐书”)。

2)《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简表”)。

3)成果总结报告1份(限5000字以内)及电子版(文件名为“成果名称+总结报告”)。成果总结的格式为成果名称和成果内容,不得写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信息。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成果主持人姓名”。若一个推荐单位有多个成果时,请将本单位所有上述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

4)有关支撑材料

成果完成人取得的相关成果如奖励、教改论文、教材等必须是具有成果完成人署名的成果,取得时间限定在20111月以后,请集中填写在《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的第5页上。所填各项成果均需提供原件(验后返还),并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上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排放整齐。

上述材料填写请参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见附件5),并按要求填写后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各推荐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各项材料请务必于2013108日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室(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名称

时间

单位名称

时间

数学学院

 

 

 

830-850

体育学院、文学院

 

 

 

230-330

物理学院

850-920

计算机学院、政管学院、商学院、历史学院、公务学院

330-420

化学学院

920-950

教科院、美术学院

400-440

生命学院、水产学院

950-1040

音乐学院、法学院

440-500

外语学院

1040-1200

其他

500-530

为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如期完成,请各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自觉遵守申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做好本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祁巧艳     联系电话: 3326192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rar

12013年通过结项鉴定的河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22013年通过结项鉴定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3、《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简表》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6、《河南师范大学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7、《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8、《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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