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采集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3-11-01浏览次数:2897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协商,决定我校2014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201311910号进行。由于照相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班辅导员要切实负责,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11910日。

二、地点:阶梯教学楼。

三、代收费:每人20元。由各学院收取,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3117日前收齐后交到建设银行(账号:4340 6225 0002 4486,户名:邓晓刚),之后把存款凭条和交费学生名单于117日下午17:30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文科楼二楼204房间)。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费用由各自单位收取。

四、各学院学生图像采集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共分四个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日期

时间

学院

人数

合计人数

第一组

JT-101教室)

11

9

900

外国语学院

443

443

1400

文学院

564

564

11

10

8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358

528

1000

旅游学院

170

1300

历史文化学院

288

560

法学院

272

第二组

JT-201教室)

11

9

90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16

442

1030

国际教育学院

26

140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18

518

11

10

830

化学化工学院

337

565

1000

社会事业学院

229

1300

继续教育学院

387

387

第三组

JT-202教室)

11

9

900

软件学院

499

499

1400

体育学院

379

436

1530

水产学院

57

11

10

83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28

557

1000

音乐舞蹈学院

229

1300

研究生第一部分

500

520

第四组

JT-301教室)

11

9

900

商学院

497

497

1400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366

480

1530

环境学院

114

11

10

830

生命科学学院

313

564

1000

美术学院

251

1300

研究生第二部分

500

520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负责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组织学生到新阶梯楼前排队进入相应教室在座位上等候。照相时,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插队,以免造成将来照片混淆。

2、各学院要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生按时参加照相。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在校统一照相者,可在20143月以前到各省市新华分社(河南省新华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新华社河南省分社大厦北边黄楼信息采集办公室),凭学生证单独交费照相,并将冲印照片寄往以下通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务科收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6195

3、学生如不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照相活动,造成学校不能及时收到照片,影响毕业证书制作发放及电子注册者,责任由个人承担。

 

 

教务处

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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