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组织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立项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3-10-27浏览次数:345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组:

我校2012年度立项国家和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2]8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2年度批准立项的河南师范大学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校级一般项目(含学院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检查,时间安排在1117日之前进行。检查程序如下:

1、各学院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小组,由一名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检查小组人员的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各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小组成员。

2、各学院向学生讲明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指导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包括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后取得的成果)。

3、学院检查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3)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一并填写)(见附件4)。

411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文科楼206)。

(二)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各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五份)(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包括研究工作原始记录、研制的实物、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限定在项目正式批准立项之后取得的成果),于11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

2、国家级和校级重点项目要求以多媒体形式进行汇报(学生学术报告),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6分钟,答辩时间23分钟,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汇报答辩,项目研究内容包含校外调研的须提交校外工作的影像资料。内容包括:

1)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研究过程、项目组成员分工及各自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方法及时间安排、校内外研究过程中的工作照、研究内容及已经解决的主要问题);

2)取得的阶段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研制的实物、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

4)后续研究计划。

三、中期检查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兴趣驱动、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注重过程 为实施原则,请重点审议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学生的工作态度、时间精力投入及工作量、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与团队合作情况,重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或教训以及能力方面的提高等。

2、专家组参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提问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依据评分标准(见附件3)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打分,形成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对项目执行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组将要求限期整改,暂停对该项目的后续资助;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预计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的将视为评审结果不合格,将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资助。

3、请学院和项目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通过本次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师生进行创新工作经验交流,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和后续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更上一个新台阶。

 

联系人:秦豫皖   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分表》

4《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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