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安排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02-21浏览次数:4096

各有关学院:

2014届非师范毕业生及师范生应用型方向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实习工作,明确实习目标,严格实习管理,在《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实习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的基础上,对此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 专业实习时间安排

    1、此阶段的专业实习安排在2014224日至321日期间进行,校外实习学生须于2014315 -16日返校,在校内参加第四周的集中汇报交流。

    2、为确保此阶段专业实习质量,请各学院根据校内实施、校外实施分别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为掌握实习生去向,确保实习效果,请各学院在填报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分组名单》(见附件3)的基础上,需在备注栏内对每位实习生注明“参加校内实习”或“参加校外实习”,并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汇总,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校外专业实习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

以上材料填写完成后务必于2014225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电子文档)备案,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实习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实习纪律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每个同学每周至少应与所在实习小组组长联系1次,实习小组组长每周至少1次把实习的进展情况、小组成员情况向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指导教师应记录在案,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请各学院制定校外实习生指导、管理、联系、检查监督实施细则,并于2014225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电子文档)备案。

    三、实习学生返校后需提交材料

     1、提交《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本科生专业实习鉴定表》

    说明:只有校外实习学生需提交此鉴定表;第三阶段实习单位和第二阶段实习单位相同者,只需提交一份鉴定表,第三阶段实习单位和第二阶段实习单位不相同者,需分别提交第二阶段鉴定表和第三阶段鉴定表各一份,所有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提交《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学生实习(见习)总结表》

说明:此总结表在第三阶段专业实习结束后只需提交一份。

    3、提交《实习手册》,并提交不少于10张不同实习时间、不同实习场景的实习工作照片。

四、实习成绩认定

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分三个阶段分别认定,即实习Ⅰ成绩、实习Ⅱ成绩、实习Ⅲ成绩。其中,实习Ⅰ、Ⅲ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结合实习生本阶段的实习鉴定表和校内实习工作汇报总结情况给出综合评定成绩,实习Ⅱ成绩根据校外实习单位的鉴定成绩如实认定即可,并将三个阶段的实习成绩填写至《河南师范大学     届本科生第   阶段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见附件5

     此外,请各学院在开学后一周内将已有的实习I和实习II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于26日前将是否有毕业生实习成绩不合格情况通报考试管理科朱双营老师。

  

附件:附件1-6点这里下载.doc

1、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 (校外实施)

2、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日程表(校内实施)

3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专业实习分组名单

4、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毕业生第三阶段校外专业实习名单汇总表

5、河南师范大学     届本科生第   阶段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

6、河南师范大学学生人才培养方向更改申请表

 

         联系人:刘炳辉      联系电话:3326192

 

          教务处

                                               20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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