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公布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盲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05-20浏览次数:1302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于513日—519日对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了抽查盲审,现将盲审结果予以公布。

一、电子查重

本次抽查电子查重论文共计122篇,其中首次检测电子查重复制率在20%以下的有114篇,达到20%以上的有8篇。首次查重复制率超过20%8篇论文按要求进行修改后,二次电子查重检测全部通过。

二、专家书面盲评

结合电子查重结果,学校组织相关专家从电子查重的122篇论文中抽取了62篇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结果为:可直接参加答辩的论文16篇;需做适当修改后参加答辩的论文33篇;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参加答辩的论文13篇。现对评审结果做如下处理说明:

1)电子查重复制率20%以下且未参加书面评审的60篇论文认定其可直接参加答辩。

2)评阅结果为认定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和要求,可直接参加答辩的,由学院安排统一参加论文答辩。

2)评阅结果为认定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可安排学生参加答辩。

3)评阅结果为认定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和要求,建议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于523日前交教务处(《修改说明》复印件1份及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电子版1份)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如复审未能通过,则不得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其它未明事宜, 学生请咨询学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杨秀婷  电话:3326159

 

附件:

1.河南师范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盲审结果.xls

2.河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直接到教务处206领取)

3.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doc

 

 

                                                 教务处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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