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4年秋季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4-05-27浏览次数:1265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与地方政府及基础教育之间的深度融合,共建共赢,加强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双向互动,根据工作安排,2014年秋季学期学校将继续遴选并支持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合作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学院报送的课程与教学论任课教师,2013年未参加“双导师制”工作的(具体名单附后),无特殊原因,本年度必须参加。

2、纳入我校本科培养方案教师教育平台课程的主讲教师也可申报,具体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班主任工作技能、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解读与教材分析。

二、选聘人数

2014年共需选聘校内导师20名。如人数不足,各学院应至少指派1人参加。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养和身心素质。

2、具有中级/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3、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能积极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4、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能够将现代教育技术渗透、运用到教学中。具有推广、使用和开发优质课程资源的能力。

5、具有丰富的指导师范生进行教学技能训练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个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导师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者签名必须手写),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进行遴选、审批和选派。

五、其他事项

1、学校依工作进度对选聘的“双导师制”指导教师从教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教学态度、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依考核结果进行工作量核算及补贴发放。

2、申报下学期参加“双导师制”工作的指导教师需在学期第三周至第八周跟随师范生到中小学校开展为期5周的“双导师制”工作,为保证选聘的教师能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专心做好校外阶段工作,请各学院在此时间区间内务必不要给入选教师安排教学任务,必须承担的教学任务相应教学时数可在第九周返校后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补课。

3、申请表请于201363日前提交到教务处206实践教学科杨秀婷处。

 

联系人:杨秀婷    电话:3326159

 

附件:

1. 2013年未参加“双导师制”工作教师名单.doc

2. 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导师申请表.doc

3. 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工作职责.doc

 

 

                                              教务处

201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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